近日,安徽药监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书,天马(安徽)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出租《药品生产许可证》被处罚20万,此前4月该企业因违反GMP被停产。ehs.cn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5〕2-45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法事实:天马(安徽)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租《药品生产许可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名称:天马(安徽)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租《药品生产许可证》案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壹万玖仟伍佰贰拾捌元捌角(19528.8元);
罚款贰拾万元(200000元)。
相关文书的全称: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销售通知书
收到日期:2025年4月3日
作出主体:其他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分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