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视作破坏营商环境,把为企业减负曲解为降低安全标准——当前,个别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滋生畏惧、懈怠心态,出现“重服务、轻执法”“只服务、不执法”甚至“无事故不检查”等现象,需要高度警惕。这一倾向,表面是为企业“减负松绑”、让企业集中精力抓生产,实则是对执法检查的曲解,更是偏离了“统筹发展和安全”这一重要原则,其根源在于认知偏差与现实压力的双重叠加。ehs.cn
从认知层面看,个别执法人员对优化营商环境与为企业减负等政策要求存在认知偏差,片面地将执法检查与优化营商环境视为对立关系,认为执法检查是给企业“添堵”,担心被贴上“干扰经济发展”的标签。面对企业的事故隐患,他们多以口头提醒代替书面整改清单,怕引发企业投诉、影响地方“亲商”形象;还有个别人将“减少重复检查、规范处罚”误读为“不检查、不处罚”,把“降低制度性成本”曲解为“放松安全标准”,导致企业在缺少有效监管的情况下“带病”运营,不仅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更会给企业安全发展埋下隐患,侵蚀营商环境的“安全根基”。
从现实层面看,困境源于多重压力。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党委政府将经济指标作为“硬任务”,把安全监管定位为“不出事即可”,甚至默许“为招商放松监管”,这种错位的发展观、政绩观让执法人员束手束脚;事故追责的“模糊性”加剧顾虑——只要企业出事故,往往指向监管不力,导致个别执法人员滋生“干多错多、不干不错”的消极心态;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面对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的双重要求,容易选择“以服务避冲突”。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包括简化的许可流程、热情的服务态度、高效的办事效率,还包括能有效消除风险隐患,营造有利于发展的安全环境,为各行各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安全生产执法是守牢安全底线、遏制事故发生的强有力手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科学合理开展执法,就是在深度服务企业。
针对既往部分地区存在的问题,应急管理系统持续强化严格规范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质量和效能。但需要正视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有个别地方矫枉过正,走向“重服务、轻执法”的另一个极端。
执法人员要首先认识到,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体,而是推动企业安全发展的“共同体”,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严格执法是为了帮助企业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从“危险边缘”回归正轨,热情服务是为了从源头上帮助企业打牢安全根基、提升安全水平,二者殊途同归、一体两面,目标都是为了保障企业安全长远发展。执法人员要廓清思想迷雾、卸下心理包袱,该严格执法时要严起来,并以服务的“柔性”支撑执法的“刚性”,做到“刚柔并济、宽严适度”,让营商环境既有“服务温度”也有“安全硬度”。切不可将优化营商环境等同于放松监管,否则只会导致风险隐患滋生、违法违规蔓延。
仅靠执法人员认清其中利害还远远不够,还要让企业明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初衷是为了规范和引导企业安全发展。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监管执法的目的从来都不是查了多少隐患、罚了多少钱,而是通过监督约束,倒逼企业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的放松是对隐患的纵容,最终损害的是企业自身利益。若执法“缺位”,企业极易在“温柔服务”中放松警惕,陷入“重生产、轻安全”的误区。一旦酿成事故,轻则让企业损失惨重,重则“一夜归零”,甚至让区域营商环境失去安全支撑,损害地方长远发展的根本利益。
事实上,对企业的指导服务,能让执法更精准、更易被接受。执法人员在服务中摸清企业工艺流程、主要风险和责任短板,执法时便能精准指出“漏洞”、提供解决方案,避免“外行执法”。而严格执法本身也包含用心服务,以“说理式”执法等方式,寓执法于服务,可最大限度消除企业抵触情绪,激活其安全管理的“自律”基因,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例如,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危化品储存难题,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在打击违规储存行为的同时,推动出台相关标准、推广专业储存装置。这种“执法+服务”的模式不仅促使企业主动配合整改,还形成“执法督责—服务助责—企业履责”的良性循环。
要大力推进“精准监管+科技赋能”,提升执法检查效能。落实“一个企业一个监管主体”,推行分类分级监管;应用“互联网+执法”等信息化系统,推广“线上+线下”结合的非现场执法模式等,在减少对企业打扰的同时,远程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从“被动执法”向“主动预防”转变。
地方党委政府要校准考核“指挥棒”,将安全监管成效纳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与经济指标同等考量,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严把安全关,让执法人员理直气壮开展监管执法。同时,要为执法人员“松绑”,制定权责清单,明确“照单履职即不追责”的边界,消除其后顾之忧。
安全发展是地方党委政府、行业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共同追求。唯有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监管部门明确执法和服务统一,生产经营单位深知“他律”和“自律”的必要,才能共同营造“安全有保障、发展有信心”的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同频共振、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