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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布"7"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9日 阅读次数:5 收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稳步推进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及早发现并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现公布7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ehs.cn
 
 
01
案例一
 
2025年8月6日,深圳市创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接的东莞明鑫电子有限公司扩产扩建项目安全员报告一项重大事故隐患,安全员在施工现场巡查时,发现一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擅自进行焊接作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安全员当即制止违规行为,并将有关情况上报项目部。项目部后续对涉事工人重新进行三级教育,安排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经动火作业审批后恢复焊接作业,隐患问题及时有效得到解决。按照公司专项奖励制度,对报告该隐患的安全员奖励2000元。
 
 
02
案例二
 
2025年8月7日,广东光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接的鼎立集团汽车空调总部项目安全员报告一项重大事故隐患,该安全员在施工现场巡查时,发现有限空间(消防水池)入口未封闭、且未悬挂有限空间标识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安全员当即将有关情况上报项目部,项目部立即组织人员对有限空间(消防水池)的入口进行封闭,并悬挂有限空间标识牌,隐患问题及时有效得到解决。按照公司专项奖励制度,对该报告隐患的安全员奖励2000元。
 
 
03
案例三
 
2025年6月11日,广东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一员工报告一项隐患,该员工发现厂房一楼的模具房行车电轨疑似接触不良,产生火花。随即该员工立即报送该情况至班组长,班组长随即安排人员检查,经检查,发现是由于电轨表面磨损导致行车电轨接触不良产生火花。经过更换电轨后,行车运行正常,此隐患得到了及时解决。按照公司专项奖励制度,公司于次月对该报告隐患的员工进行通报表扬并奖励1000元。
 
 
04
案例四
 
2025年7月28日,东莞市红群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黄某发现厂内消防栓的水带存在破损情况,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反映此风险,安全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消防栓水带损坏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立即安排采购事宜,并于8月4日顺利完成水带的更换工作,及时消除了这一消防安全隐患。依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黄某予以奖励1000元。
 
 
05
案例五
 
2025年8月14日,东莞江海天油墨有限公司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并上报一处溢出隐患。此隐患若未妥善处理,将造成检查室泡水,影响设备运行与环境安全。公司迅速核查处置、化解风险后,依据专项奖励制度,给予该员工200元现金奖励,同时号召全体员工主动参与隐患排查,共同守护公司安全。
 
 
06
案例六
 
2025年8月12日,广东三木物流有限公司员工崔某在出车前报告一项隐患,发现1064号档口消防栓被堆放的卡板等杂物完全遮挡堵塞(堵塞高度约1.5米,距离消防栓门不足0.3米)。公司每个月都会安排公司员工对安全教育、火灾隐患等视频进行观看,该员工认为该隐患严重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在发生火灾时,被完全堵塞的消防栓门无法快速开启使用,将耽误关键救援时间。崔某立即将该隐患上报给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并立即清除遮挡物,保障了消防设施的正常待用状态。按照公司安全奖励制度,对该报告隐患的员工奖励200元。
 
 
07
案例七
 
2025年8月14日,东莞市俊强燃气有限公司员工报告一项隐患,公司供应站气瓶间缺少悬挂式干粉灭火器,不满足相关燃气规范要求。经检查,公司安排人员将气瓶间重新悬挂上干粉灭火器。按照公司专项奖励制度,对报告该隐患的员工给予5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