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账号 ×
手机号
学员姓名
公司名称
邮箱
密码
验证码
{{regerrormsg}}
一个行为,被判1年3个月,面临近150万元赔偿!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1日 阅读次数:58 收藏
         近日ehs.cn
 
江西瑞昌市人民法院
 
公开宣判一起失火刑事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被告人陈某某犯失火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同时需赔偿失火行为造成的
 
生态环境受到损害
 
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
 
丧失导致的
 
损失及修复费用1489032.66元
 
 
事件回顾
 
2024年12月,陈某某为在冬至日祭祀,携带打火机、鞭炮、香等祭祀用品从家中出发,前往瑞昌市某山场的公墓祭祀。在祭祀过程中,陈某某因使用打火机点不着香,便随手捡取了坟头边的干茅草,并用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干茅草,后用燃烧的干茅草点燃了香,致燃烧的干茅草点燃了周边的茅草。陈某某见状,使用地上的树棍打火,但火势已越来越大,无法控制,引发森林火灾。
 
经鉴定,该森林火灾现场过火面积为1794.13亩,其中其他灌木林704.19亩,乔木林(有林地)96.72亩,无立木林地983.42亩,非林地9.8亩。案发后陈某某主动向基层组织有关负责人投案,并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后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使公私财产遭受损失,其行为构成失火罪。同时,其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综合案件事实、情节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陈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祭扫不当引火灾
轻则伤人伤己
重则损毁万千亩林木
不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还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广东正处于森林特别防护期
 
近期
 
天气较干燥
 
森林火险气象风险升高

 
 
焚烧杂草、烧荒等行为
 
很容易引发森林火灾
 
需高度警惕
 
以下行为一定要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