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晚,四川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警情通报:ehs.cn
2025年10月28日4时37分许,成都市新都区普利大道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经查,江某某(男,54岁)驾驶川A9***N号牌小型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1人),沿普利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普利大道一段321号路段时,追尾碰撞上一辆停放在路侧的重型半挂车。
事故造成面包车内6人不幸死亡、5人受伤。
目前,受伤人员已得到妥善救治,无生命危险。经检测,已排除驾驶人江某某酒驾、毒驾嫌疑,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现已对本案中涉事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人、涉事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王某某、何某某、申某某3人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重型半挂车驾驶人罗某某的违法行为开展进一步调查。目前,调查核查与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正在依法有序推进。
车辆超员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挤”进来的是隐患
“超”出来的是危险
货车超载的危害
1. 超过轮胎负荷,易爆胎
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很容易发生爆胎事故。
2. 变道、转弯、急刹时,易侧翻
货车超载后转向沉重,离心力增加,影响汽车操纵性能,会延长制动距离甚至导致制动失灵。超载货车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很容易发生侧翻。
3. 导致制动距离延迟、刹车失灵
货车超载改变了制动力在车辆各轴间的合理分配,易导致制动距离变长、制动时转向失效、车辆甩尾等;同时,由于超载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将对制动器造成较强负荷,制动效能严重衰退,易导致刹车失灵、车辆失控等情况。
4. 易破坏道路基础设施
货车超载对地面造成压力大,易造成道路破损,还可能造成桥梁垮塌,对基础设施破坏力大。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示:
超员载人,严重影响车辆的操控性,极易导致爆胎、侧翻等事故。同时,超员载人额外增加车辆负荷,导致刹车距离变长,有突发情况时无法及时刹停,大大增加事故风险。而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超员车辆的逃生、抢救难度都会大大增加,加重伤亡后果!
飙车超速、超员超载、分心驾驶
…………
小习惯酿大事故
以下11类危险交通行为
一定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