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文件目录包含《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0年8月17日)》(以下简称《通告》)。ehs.cn
《通告》曾表示,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除省外途经合法车辆外)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因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等原因,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专业化焰火燃放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由公安机关办理道路运输和燃放许可证照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由专业燃放单位燃放,公安机关进行监督。
山西省人民政府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落实,对因文件废止需要制定替代政策措施的,要抓紧研究制定,确保管理无空档;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做好宣传解读,实现平稳过渡。
消息发布后
网友纷纷点赞并留言
“熟悉的年味儿回来了”
“这才是文化传承和文化自信”
“想去山西过年了”
但与此同时
也有不少网友表示担忧
并给出建议
“担心出现污染和火灾”
“应限时限量燃放”
“放开后的协同工作也应做好”
对此,中国烟花爆竹协会于近日发文回应山西省废止烟花爆竹全面禁放政策。文章称,该通告废止后,意味着山西省烟花爆竹管理从全面禁放模式,正式转为科学限放管理模式。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表示,山西省调整烟花爆竹全面禁放政策,既是对群众节日文化需求的回应,也体现了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兼顾民生诉求与安全治理的科学理念。通过明确限放时段、区域及安全管理要求,既能保留节日氛围、传承民俗文化,又能有效管控烟花爆竹安全风险。协会将积极支持和协助山西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的相关工作实施,助力科学精准施策,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同时,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也于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全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烟花爆竹经营的布点规划、行政许可、培训考核和日常监管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