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资质与状态不符合要求--不准作业
核心管控要求:作业前必须核查所有参与作业人员的身体、精神双重状态,确保无疲劳、醉酒、患病、情绪异常等不适合作业的情况;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证件工种与作业类型严格匹配,严禁无证、证件过期或跨工种操作;危险作业参与人员必须完成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明确作业风险、操作规范、应急措施,且签字确认留存记录;所有人员需按作业场景和风险类型,正确穿戴、规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做到应戴尽戴、应穿尽穿,严禁随意摘除、违规使用防护用品。
二:工器具与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不准作业
核心管控要求:作业前对所有投入使用的工具、器具、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涵盖手动工具、电动工具、特种设备、检测仪器等,确保外观完好、性能正常、运行稳定,无破损、老化、失灵等问题;工器具的安全保护装置(如漏电保护器、限位装置、防护罩、制动装置等)必须完好有效,严禁拆除、屏蔽安全装置或使用安全装置失效的工器具;检查合格的工器具做好标识,不合格工器具立即撤离作业现场并登记封存,严禁混放、混用。
三:未开展作业风险分析--不准作业
核心管控要求:任何作业开展前,必须由作业负责人组织作业人员、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现场风险分析,结合作业环境、作业内容、工器具使用、人员配置等要素,全面识别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危害等各类安全风险;针对识别出的风险,制定具体、可落地、可验证的安全控制措施,明确管控责任人、管控节点和执行标准;所有风险分析结果及控制措施需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确保人人知晓、人人落实,未完成风险分析且未制定控制措施的,一律不得启动作业。
四:危险能量源未有效隔离--不准作业
核心管控要求:
a. 设备检修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挂牌、上锁、监护流程,对待检修设备彻底切断电源,锁定电源开关及控制阀门,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禁止操作,正在检修”等警示牌,验电确认无电后,安排专人全程监护,监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兼任其他工作;
b. 针对存在机械动能、重力势能、液压能、热能等其他危险能量源的区域(如垂直提升机下方、有限空间物料进出口、高压管路旁、旋转部件周边等),必须采取物理隔离、机械锁定、限位阻断等有效措施,彻底切断危险能量传递路径,防止能量意外释放;
c. 吊装、高空、动火等危险作业场所,需在作业区域周边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如警示灯、警示带、警示牌),根据风险等级搭设硬质围栏或划定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五:危险作业未履行审批手续--不准作业
核心管控要求:动火作业、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所有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作业前由作业单位提交作业申请,详细说明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地点、风险分析结果、安全控制措施、人员配置及应急方案,经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负责人逐级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开展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审批内容与实际作业不符、超越审批权限的,一律视为无效审批,禁止作业;危险作业审批单需现场留存,作业完成后归档管理。
六:交叉作业未实施统一管理--不准作业
核心管控要求:同一作业区域内存在两个及以上作业单位或作业班组同时作业(如土建与安装、检修与生产、高空与地面作业交叉)时,必须明确总协调管理责任人(由作业区域所属单位或主责作业单位指定),对所有交叉作业相关方实施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统一管理;总责任人需组织各作业方开展联合风险分析,明确各作业方的作业范围、作业时间、安全职责及避让要求,划定作业边界,设置交叉作业警示标识;作业过程中,总责任人定期巡查现场,及时协调解决交叉作业中的安全隐患和矛盾问题,各作业方必须服从统一管理,严禁擅自扩大作业范围、更改作业时间,未实施统一管理的交叉作业,一律暂停作业。
七:作业恢复前必须做好启动确认--无确认,不启动
核心管控要求:
a. 设备检修、维护完毕后,启动设备前必须由检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共同开展能量源解锁确认,核查所有危险能量源的隔离措施已全部解除,锁定装置、警示牌已全部拆除,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联锁装置、报警装置已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经多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b. 所有因作业、检修、故障等原因停机的设备,重启前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设备启动检查规程进行全面细致检查,重点核实设备本体、传动部件、安全装置是否完好,设备运行危险区域(如设备旋转区、出料口、操作平台)内是否有滞留人员、遗留工具及杂物,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按照操作规程启动设备;启动过程中做好监护,若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