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账号 ×
手机号
学员姓名
公司名称
邮箱
密码
验证码
{{regerrormsg}}
应变未变,需要担责!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8日 阅读次数:5 收藏
案情简介
 
某能源有限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023年5月11日,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该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2022年3月将注册地址由某市北部湾西路某号某大厦某幢某号变更至北海大道某幢某单元某号,同时将单位法定代表人由苏某某变更成陈某某,但未按规定及时落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工作,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行政执法部门当场责令该公司限期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处理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行政执法部门对该公司罚款5000元。
 
专家评析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三)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四)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五)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出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情形之一,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变更的,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案中,该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没有及时变更注册地址和法定代表人,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据本条对其进行处罚。
 
本期“应急普法”
您掌握了多少?
赶紧来自测吧
↓↓↓
 
知识点自测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A.5
B.10
C.20
 
知道答案的可以写在评论区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