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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触电事故,项目负责人被判刑!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3日 阅读次数:3 收藏
         案情简介ehs.cn
 
2023年7月20日,某文化传媒公司为某宾馆搭建会务LED屏,项目现场负责人张某在不具备电工操作资格前提下,违规进行电工操作,错误接线,致使事发区域架设的LED屏金属框架带电,员工任某某接触金属框架后发生触电死亡。根据某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出具的《现场检测分析报告》指出:按事发时状况对相关线路通电,事发现场架设的金属框架带电,其与墙面金属窗框之间的电压为216V,人员接触到现场架设的金属框架,存在触电危险。该文化传媒文化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张某,不具备电工操作资格,违规进行电工作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并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根据属地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行政执法部门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检察机关以张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3年12月7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处理结果
 
经审理,人民法院判决张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专家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附录《特种作业目录》规定:“1.2 低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引发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该文化传媒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张某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不具备电工操作资格而从事电工作业,错误接线,因而引发员工任某某触电死亡,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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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自测
 
低压电工作业指对(  )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气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
 
A.1
B.5
C.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