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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CN法规解读:《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对比解读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7日 阅读次数:81 收藏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对比解读ehs.cn
 
(2024年4月1日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公布  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共对原第7号令作出了九个调整,主要内容为:
1.法律责任的章节全部删除;
2.增加了排污登记管理的专门条款;
3.增加了排污许可证作为排污权确认凭证和排污权交易管理载体,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报告的污染物实际排放量可以作为环统、总量考核、源清单编制的依据;
4.新办法要求排污单位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增加了信息公开等内容,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和举报;
5.新办法根据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排污单位实行了更为细致的分类管理,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排污登记管理;
6.所有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变更等业务,均需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
7.增加了排污许可重新申请相关事项,强化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和规定;
8.增加了排污许可电子证照的推行;
9.删除了其他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已明确的内容。
具体修订内容解读详见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