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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安全设施设计,停产整顿,罚12万元!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9日 阅读次数:36 收藏
案情概况
 
2022年6月28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某矿业公司高岭土矿进行执法检查,对比2013年7月25日取得的采矿许可证,发现该矿山2016年3月25日换领采矿许可证后,许可范围的开采矿种由建筑用花岗岩变更为高岭土、长石、建筑用花岗岩,生产规模由4.5万立方米/年变更为4.5万吨/年,但该公司没有聘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安全设施设计;矿山现有排土场,已经投入使用多年并排放了大量废石,没有聘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安全设施设计。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矿暂时停产整顿,并限期改正。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罚款2万元。
 
专家评析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同时设计,是指在编制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设施的设计,不得不编制或者迟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随意降低要求。同时施工,是指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安全设施同时进行施工,安全设施施工不得偷工减料,降低建设质量。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是指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不得只将主体工程投入生产和使用,而将安全设施摆样子,不予使用。矿山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对生产经营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案中,某矿业公司许可范围的开采矿种、生产规模发生变化,但未依法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且投入使用多年的排土场等也没有安全设施设计,应当依据本条对该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