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负责人任职超过6个月,未经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考试合格;
铝加工(深井铸造)方面,指导服务的28家企业中,21家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41项
主要包括:
1.主要负责人任职超过6个月,未经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考试合格;
8.未按照钢丝绳点检制度要求,对钢丝绳进行定期检查。
主要包括:
6.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积尘严重。
这些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暴露出一些企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和监管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掌握不够、对照检查不够,隐患排查质量不高等问题。请各地区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对照排查,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