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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现场安全,“究竟谁说了算”?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4日 阅读次数:7 收藏
近日,一起重大事故调查报告的发布,引来网友热议:作业现场,究竟谁说了算?ehs.cn
 
这起重大事故是2023年9月7日内蒙古杭锦旗亿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重大高压气体泄漏事故,造成10人死亡、3人受伤。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发布的该事故调查报告显示,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规操作,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其中,违章指挥人员包括事故企业负责人及其上级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同时在事故现场的还有企业安全员。
 
在作为安全生产“关键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全部在场的情况下,最终因为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发生包括这些人在内的10人死亡事故。这样的悲剧,怎能不让人痛心,又怎能不引人深思?
 
一些网友在留言时提及,该事故暴露出安全员在现场安全管理中的尴尬:面对比自己级别高的“一把手”、负责人,安全员不能管理怎么办?安全员是否能管得了“一把手”?笔者认为持有这样的看法,是对安全员职责在认识上存在误区。
 
安全生产法作为规范作业安全的基础性法律,明确规定安全管理人员有“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的职责。在作业现场,对安全员而言,判断能否进行作业的根本标准是安全条件是否具备,并非“职位高的说了算”。这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力,也是安全员必须坚守的“红线”,作业现场要由“安全说了算”。安全员在作业现场履行职责时,首要的是对生产安全负责,落实“安全第一”的原则。
 
对安全员而言,在作业现场恪守“安全第一”“安全说了算”,既是制止违章指挥的法宝,也是保障现场人员安全的根本遵循。那么对于作业现场的一般从业人员而言,面对违章指挥又该如何应对呢?
 
法律给出了明确答案,那就是“拒绝”!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为了切实保障作业安全,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面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既可以“拒绝”,也可以“撤离”,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只要守住了,就能避免悲剧。